第119章 雨夜屠夫案-结束
1982年10月8日,香港基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四项谋杀罪成。随后,案件被转至香港最高法院。
1983年3月3日,最高法院开庭聆讯。庭上,林过云以精神不健全为由,坚称自己仅是误杀,拒不承认谋杀。
1983年4月8日,最高法院审结此案,七名陪审员一致裁定,四项谋杀罪名成立,判处其绞刑。
事后,有记者去采访老林,问他难道不打算帮儿子上诉吗?老林只撂下一句:“我管那破事呢。”
林过云得知以后,又是气愤又是心寒:“你究竟是不是我亲爹?你既不管我,我自己来。”
1983年5月5日,林过云通过法律援助自行提出上诉。然而不知何故,两个月后,他又自行撤回了上诉,转而向港督申请赦免死刑。
事实上,自1966年11月16日之后,香港便再也没有实际执行过死刑。
1984年8月29日,港督颁令赦免林过云的死刑,改判终身监禁。他先被送往赤柱监狱服刑,后又转至大屿山的石壁监狱。
在狱中,他一直表现得异常冷静,极少与人交谈,连惩教署的人员都对他心存忌惮,不愿过多接触。许多人都能感受到,他周身似乎总笼罩着一股沉重的阴气,令人望而却步。
后来还有传闻说,某次林过云在放风场空地上踱步,一名惩教处主任竟透过闭路电视画面,看到四个半透明的人影,一直在他身边飘忽来去。说得有鼻子有眼,仿佛确有其事。
这一类怪力乱神的说法,我自然是不信的。
1986年,林过云的父亲为替儿子赎罪,在圆玄学院为四名死难者立下了牌位。
2009年,《壹周刊》刊登过一张林过云在狱中的近照,照片中他光着脊梁,正看着报纸,神色看着倒还不错,只是头顶已然谢顶,想来这些年在里面也混得颇为潦倒。
自其入狱以后,他的家人,一次也未曾探视过他。
另有传闻说,2018年前后,林过云曾申请假释,并获港府批准,但随后惩教署出面辟谣,明言港府绝无可能让这等重刑犯获得假释。
依我看来,他最终的下场,大约会和叶继欢一样,老死于狱中。
如今在网上搜索林过云,各式文章一搜便是一大把,其中添枝加叶、凭空捏造者,比比皆是,写手们可谓煞费苦心。
我倒觉得,媒体若有这等闲心与精力,倒不如去关注一下那些受害者家属的处境。
Beyond乐队的主唱黄家驹,在乐队成立前三天听闻此案,感触良多,后来创作了《Dead Romance》一歌,且留下了两个版本,一版是纯音乐,另一版以英文演唱,收录在1986年的《再见理想》专辑之中。
最后,我们不妨再回头审视此案。
林过云做下的第一案,完全是临时起意,连作案工具都是上楼现取的一根旧电线。杀害的对象确是一名舞女,但杀人及肢解的过程,却彻底引燃了他心底积郁的仇恨。
他痛恨这些从事特殊行业的女人,觉得她们不配活在世上,死有余辜。从某种角度而言,确实是阿兰在无意中为他提供了犯罪的机会,几个关键词便足以勾勒:舞女、深夜、醉酒、独行。
这与林过云的脾性密切相关。前面我们说过,他生性胆小懦弱,平日连旁人打架,他看着都害怕。
倘若那一夜阿兰并未醉酒,纵然独自乘车,也定会拼命挣扎,创造逃生的机会。
如果林过云的首次行凶便告失败,或许他便不会接二连三地继续作案,而是继续老老实实地开他的出租车,若干年后,成为芸芸众生里一名普通的“的哥老林”。
然而,无论那些舞女如何违背人伦道德,又或如何自甘堕落,都绝轮不到你林过云来动手夺命。
况且,若按照他自述的思路,他痛恨的只是那些“坏女人”,那么后三名受害人,却并非从事特殊行业的女子,单从穿着打扮和年纪也能轻易分辨,尤其是最后那名女学生。
因此,所谓痛恨坏女人的说法,从根本上就站不住脚。他针对的,其实是所有女性。
他在首次杀戮中体验到了快感,满足了其变态的欲望,倘若不是及时落网,他必然会一直杀下去。
林过云对女性仇恨心理的形成,根源在于幼年时对异性的好奇,未能得到父母正确的引导。暴力管教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令他对女性愈发仇视。
母亲告诉他,是“野女人”毁了这个家;他自己又因偷窥挨打,因在公厕“搞科研”非礼女性而进了精神病院。他终将这一切,都归咎于“女人”二字。
最后,再附上几句善意的提醒,尤其是对那些从事特殊行业的女孩子。
许多恶性案件的案犯,往往都会选择这类人群下手,正如我们从前讲过的墨西哥华雷斯连环凶案,还有历史上的开膛手杰克。
虽说如今社会治安远胜从前,监控探头遍布街头,但仍需时刻留心自身安全,尤其是在夜间独行之时,包里不妨备上一两样防身工具。
再有便是,饮酒务须有度,莫为一时之快,换来终生悔恨。
雨夜屠夫案,便讲到这里。
(https://www.lewenn.net/lw68220/47997359.html)
1秒记住乐文小说网:www.lewenn.net。手机版阅读网址:m.lewen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