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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广州版的“雨夜屠夫”


咱们上回讲的案子,是香港的“雨夜屠夫”林过云。

他从1982年2月到7月,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接连杀害了四名女性。

而八年之后,大陆也出现了一个广州版的“雨夜屠夫”——罗树标。

这人说起来像是“山寨版”,却是林过云的狂热崇拜者,作案手段和变态程度,比起他的“偶像”有过之而无不及。

四年间,他奸杀了十七名女性。

而实际上,他“出道”远比林过云更早,早在1977年就杀过一个人,只不过当时没有奸尸的行为。

罗树标1954年出生在广州一个普通工人家庭。

父母为人正派,家庭关系并不像林过云家里那样混乱不堪,也没有资料显示他父亲对他动辄打骂或者待他不好。

但小阿标似乎就是个天生的犯罪坯子,从小就不学好,念中学时开始偷同学的东西,后来四处偷钱,还曾被小卖部老板当场抓住,送进了派出所。

因为年纪小,最终没有处理,只让家长领回去慢慢管教。

勉强读完高中后,他在社会上晃荡了两年,父亲老罗托关系把他安排进一家工厂学木工,指望他好歹掌握一门手艺,将来能养活自己。

没想到两年后,也就是1974年,罗树标手又痒了,偷了厂里的木材,被送去劳教两年。

1977年,罗树标刑满释放。

在家歇了几个月后,还是继续偷。

8月2号凌晨,他翻进市家电研究所的宿舍区,具体要偷些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总之打算见钱拿钱,见物取物。

无意间,他发现一间宿舍窗户开着,借着朦胧的月光往里一看,隐约看见一个女人正在睡觉。

那一瞬间,他心里的小鹿一阵乱撞,也不劫财了,打算先劫个色。

说到底,这也是安全意识的缺失,一个姑娘夜里睡觉不锁门,几乎是把自己暴露在危险之中。

罗树标推门进屋,直接扑了上去。

可毕竟他此前从未干过强奸这种事,缺乏经验,以为对方会老老实实配合。

没想到被惊醒之后,女孩一声惊叫,开始拼命反抗。

罗树标身高一米六七,体重不到一百斤,根本扛不住对方。

再加上叫声太响,他怕惊醒其他房间的人,顺手抄起旁边一个熨斗,朝着女孩的脑袋一顿猛砸。

那时的熨斗是铸铁的,纯铁疙瘩,几下就把这个年仅二十一岁的女孩冯丽云给砸死了。

事情闹大了,原本只是想偷点东西,结果变成了杀人。

罗树标慌忙逃走。

1977年,文革刚结束,公安部门的职能才恢复不久,加上当时办案条件有限,除了在现场提取到几枚指纹之外,再无其他线索。

这起案件就这样成了一桩悬案。

直到十七年后,罗树标落网,指纹比对时才确认,那是他干的。

杀人之后,罗树标非常害怕,整天躲在家里不敢出门。

可过了一段时间,竟然没有任何人找上门,也没有人怀疑过他。

于是他心里明白了:原来不过如此。

什么专家、神探,全都是唬人的。

既然抓不到自己,那就接着干。

1979年,二十五岁的罗树标又因盗窃被抓,这回判了劳教三年。

因为他只是个小贼,算不上什么大盗,再加上当时没有互联网,警方也没有把他在1977年杀人案现场留下的指纹拿出来比对。

如果那时的侦查手段再先进一些,他或许早就落网了。

三年转眼过去,1982年,二十八岁的罗树标被释放。

父母为了让他能收收心,四处托人给他说了一门亲事。

姑娘叫刘美婷,长相普通,是个老实本分的农村妇女,性格温顺。

婚后,刘美婷给他生了一儿一女,在家任劳任怨,悉心照顾孩子和公婆。

按理说,摊上这么一个好媳妇,又有了一双儿女,这该是罗树标人生中的一个转折点,应该踏踏实实过日子了。

可这人偏不,依旧贼性不改。

1983年2月,他又因盗窃被判了五年。

刑期一次比一次长,两年、三年、五年,加起来已整整十年。

入狱之后,罗树标整体表现还算不错,积极接受改造。

只是中间出现了一些怪异的举动:在监外劳动时,他开始偷女人的内衣内裤。

为什么会这样,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大致有几种可能:一是婚后就被判刑,刚刚经历过夫妻生活又骤然中断,憋得难受,偷来塞在枕头底下,晚上闻闻气味解馋,方便的时候再自慰一番;

二是监狱里什么人都有,保不齐有惯犯给他讲过一些夸张离奇的东西,对他产生了刺激;

三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不健康心理,也就是恋物癖,说白了,天生带着变态的倾向,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才显露出来。

除了这个“爱好”,他在其他方面都能够配合改造,所以1987年提前一年获释。

此时,罗树标已经三十三岁,前前后后坐了九年牢,还在期间悄无声息地杀过一个人。

从他入狱到出狱,妻子刘美婷始终没有离弃他,也从没提过离婚。

独自一人带着两个孩子,还要照顾公婆,到镇上打零工补贴家用,日子过得十分辛苦。

罗树标也深受感动,对妻子赌咒发誓,说再也不偷了,一定好好做人。

他先是跟人一起干装修,后来嫌挣得少又累,自己买了辆零点六吨的小货车,跑起了个体运输,同时带着老婆孩子搬到海珠区的新滘镇。

可搬到新家之后,他对妻子却怎么也提不起兴趣。

刘美婷是个正常的女人,主动提出夫妻生活的要求时,总被他以各种方式拒绝。

因为这时候的他,已经迷上了那些色情和暴力的录像。

他最喜欢的,是一部以香港“雨夜屠夫”林过云为原型改编的片子,名字就叫《雨夜屠夫》。

每次看到里面奸杀女青年、割取身体器官的情节,他都异常亢奋,觉得刺激、有挑战性。

关键不是看一遍两遍,而是把那一盘录像带反复播放,几乎快放成了透明胶带。

这种东西看多了,就会生出一股强烈的模仿欲望。

就像广西的韦成材,还有河南用木马杀人的黄勇,他们看完录像带后一心想当杀手,而罗树标看完之后,想的是奸杀和割取器官。

不过,他并没有立刻行动,而是先经历了一段过渡期。

也正是在这一时期,他那些变态的苗头开始悄悄露了出来。

从1989年开始,罗树标开始四处偷盗女人晾晒在外的衣服和内裤,前前后后加起来,竟有二百零八次之多。

他还把时装店丢弃的那些缺胳膊少腿的废弃模特捡回家,东拼西凑组装成一个完整的,再给模特穿上偷来的衣物,摆在床边慢慢欣赏。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居然用铁丝焊制了一个所谓的“充气娃娃”,用来发泄。

只是我一直想不通,铁丝做的东西,到底怎么充气?又能往哪儿用?

除此之外,他还开始了嫖娼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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