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真正的热血高校我来了7
李来福看了看操场上那些正在训练的学员——一个个汗流浃背,面目狰狞,看着就像是在地狱里受刑。他的腿有点软。
“那个……教官,我跟你说,我身体不太——”
“入列。”
李来福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小跑着跑进了队列里。他的裤腿太长,跑了两步踩了一下,差点摔了个狗啃泥。
队列里爆发出一阵笑声。
教官瞪了一眼,笑声立刻消失了。
“今天下午的训练内容是——五公里武装越野。”教官的声音比打雷还响,“所有人,检查装备,五分钟后出发。”
李来福看了看自己——武装?他哪来的武装?他就一身衣服,连个水壶都没有。
旁边一个学员把自己的备用水壶递给他,小声说:“来福,这个借你,回头你给我带三天的早饭就行。”
李来福接过水壶,心想这帮人真是什么时候都不忘了做生意。
五公里武装越野开始了。
一开始,李来福还撑得住。他跟在队列中间,小步快跑,觉得也就那样。跑了一公里之后,他的呼吸开始变粗,汗开始往下淌。两公里之后,他的腿开始发软,像是灌了铅。三公里之后,他已经掉到了队伍最后面,跟前面的人差了快一百米。
教官骑着马在旁边跟着,看着李来福那个狼狈样,嘴角微微翘了一下,但没说什么。
跑到第四公里的时候,李来福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他的肺像是要炸开一样,嗓子干得冒烟,两条腿已经不是他的了,完全靠意志力在往前挪。
他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以前他在训练场边上吃叉烧包喝冰可乐的时候,这帮人是真的在拼命。
五公里终于跑完了。
李来福直接瘫在了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整个人像一条被扔上岸的鱼。他的军装湿透了,头发贴在额头上,脸色白得跟纸一样。
教官走过来,看了他一眼:“起来,别躺着。走一走,缓一缓。”
李来福咬着牙爬起来,踉踉跄跄地走了几步,差点又摔倒。旁边一个学员扶了他一把,他才没当场社死。
接下来的训练更惨。
爬障碍——他是爬过去的,不是翻过去的。那个两米高的墙,他怎么都翻不过去,试了七八次,最后是教官和两个学员一起把他抬过去的。
练刺杀——他拿着木枪,跟对面的学员对练。人家刺过来一下,他挡不住;他刺过去一下,人家轻轻松松就拨开了。练了半小时,他被戳了二十几下,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站军姿——这个相对好一些,因为他累得已经没力气动了。站在太阳底下,汗水从额头流到下巴,啪嗒啪嗒滴在地上,他一动没动。不是因为他站得好,是因为他真的动不了了。
那一天傍晚,训练终于结束了。
李来福拖着像灌了铅的身体,一步一步蹭回了宿舍。他一进门,就直接扑倒在床上,连鞋都没力气脱。他趴在床上,脸埋在枕头里,一动不动的,像一摊烂泥。
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再也不敢在训练场边上喝冰可乐了。
再也不敢在人家跑圈的时候吃叉烧包了。
再也不敢对天发誓了。
这一觉,他睡得比任何时候都沉。连晚饭都没吃,连数钱都没力气数了。
第二天早上,哨声一响,李来福像弹簧一样从床上弹起来——不是因为他不困,是因为他浑身疼得根本睡不着。翻个身都疼,还不如起来呢。
他穿上那身不合身的军装,跟着队列走向操场。
路过校门口的时候,哨兵看了他一眼,问了一句:“今天还出去吗?”
李来福想了想——出去?他现在连走出操场的力气都没有,还出校门?
“不出了。”他有气无力地说,“今天不出,明天也不出了,这个礼拜都不出了。”
哨兵笑了一下,没说话。
李来福跟着队列跑进了操场,消失在灰蓝色的军装海洋里。
从那天起,黄埔军校的训练场上多了一个穿大号军装、跑在最后一个、翻墙需要人抬的小个子学员。而校门口和训练场之间,少了一个穿着小褂子、拎着冰可乐到处晃荡的身影。
他的各种福利还在——他可以随时出校门,没有人拦他。但是他再也没有出过校门。
因为每次训练结束,他回到宿舍,衣服都没力气脱,就直接倒在床上睡过去了。什么冰可乐,什么叉烧包,什么跑腿费,都不如睡觉香。
至于那些五期的学员们,他们失去了一个优秀的外卖员,心情很复杂。
一方面他们为李来福“遭报应”而暗暗高兴——你小子也有今天。
另一方面他们又很怀念有外卖的日子。
人生啊,就是这么矛盾。
李来福跟着五期训练了大概一个礼拜之后,整个人瘦了一圈,也黑了一圈。
以前他是白白净净的,现在晒得跟个泥鳅似的,脸上还起了皮。以前他是精精神神的,现在走路都带拖的,脚底板像是粘了胶水,每一步都得使劲往上拔。以前他是话多得要命的,现在回到宿舍连嘴都不想张,往床上一倒就跟死了似的。
但是他的脑子没停。
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浑身上下哪儿都疼,疼得睡不着的时候,他就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心里头在翻江倒海。
我得去打听下,是谁告的状
李来福咬了咬牙,心里骂了那个人三百遍
“我记住你了。别让我找到机会的”
他翻了个身,左肩膀疼得他龇了龇牙。
他又翻了个身,右腿抽筋了,他抱着小腿在床上滚了两圈。
“找到机会我绝对干你。”
这句话他说得很轻,轻得只有自己能听到。但语气很重,重得像是在对天发誓。
但是这个“总有一天”什么时候来,他也不知道。
目前他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是谁投诉的他,是明天早上五点半的晨跑。
第二天一早,哨声一响,李来福从床上弹起来的速度比前几天快了一些。不是因为他不疼了,而是因为他已经疼习惯了。
跑的过程中,一个在李来福这里带东西常客说到。来福,你知道吗,听说是何婆婆和大队长说了你到处逛,才会被送来和我们一起训练的。
李来福看了他一眼,确定是真的后,继续慢慢跑着,内心却下定决心。等找到机会,一定要何婆婆好看。
人的身体很神奇,疼着疼着,就不觉得疼了。或者说是脑子放弃了抵抗,决定跟疼痛和平共处了。
他穿上那身依然不合身的军装——袖子还是长,裤腿还是拖地,但他在腰带上别了个回形针把裤腿别起来了一些,好歹不会踩到了。这个发明创造让他得意了好一会儿,虽然教官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但他自己觉得挺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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