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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坦白,原来我是杀人犯?


江寻渠背影明显顿住。
  他瞳孔闪过一抹复杂神色,很不可置信。
  之前林向曲称呼他,不是死男人就是赔钱货。喊他名字都少见,更别提甜甜喊寻渠。
  没听见回应,林向曲从灶房走出来,眯着眼睛,脆声道:“寻渠,我炖了肉汤,放了你最爱吃的土豆。”
  “嗯。”江寻渠淡淡应了声,闷着头去灶房打饭。
  满满一大盆肉汤,黄澄澄面粉的土豆,一道翠绿小白菜,香味浓郁。
  吃饭时,林向曲先给江寻渠在汤里捞了几块肉,自己就盛了点汤。
  刚坐下。
  两只碗交换。
  江寻渠闷不做声还过来,把肉多的那碗,给林向曲,低头喝汤。
  他用筷子插起土豆,咬了一大口,又香又糯,被肉香浸润,太好吃了!
  江寻渠心情不畅快,还是点头夸赞道:“好吃!”
  “好吃多吃点,汤里还有点好多肉。”
  林向曲扯扯唇角,给江寻渠夹了肉,心不在焉嚼着土豆,余光时不时打量江寻渠。
  在对上江寻渠眼神时,又十分心虚地快速收回。
  一顿饭,看了几十眼。
  江寻渠看她欲言又止,像是后山掉入陷阱的野鹿,也是忽闪着大眼睛,水汪汪的,让人心疼。
  他咽下土豆,坦荡道:“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哎,妈的话,你肯定也听到了。”
  林向曲放下筷子,叹了口气,直视江寻渠眼睛:“你想知道失忆前的身份吗?”
  失忆前?身份?
  两个关键词,如雷达在大脑里滴滴作响。
  江寻渠浑身血液沸腾,心脏狂跳不已。
  他攥紧拳头,喉咙痛,硬挤出个声音。
  “不用,你之前告诉过我。”
  江寻渠又低头扒了一大口饭,视线低垂,硬朗的脸上,难得出现难堪局促的表情,还挺可怜的。
  但想到自己骨子里,时不时冒出的热血,他又觉得自己不至于此。
  林向曲:?
  她啥时候说过?
  不对,是原身说的!
  原身最擅长睁眼说瞎话,狠狠在江寻渠身上抽一鞭子,道德绑架道:“我捡到你时,裤衩子都磨烂了,身上全是血。要不是我拼命把你背回来,你早死了!嘴里还念叨着,杀人,逃。”
  “证明身份信件?那没有,只有一张通缉令,说你是杀人犯,我给扔了。”
  林向曲大脑嗡得一声,仔细回想原书剧情。
  当时江寻渠都要被烧傻了,一直重复着,“敌方杀人越货,快逃!不要回基地!”
  原身隐瞒下不利的信息,说出的话就成蒙太奇谎言。
  把江寻渠堂堂军区团长,骗成杀人越货二流子。
  她攥攥拳头,扒了口饭,故作轻松道,“害,当时不是你惹我生气,我胡说八道呢。你大男人还当真了。”
  江寻渠愣住,“怎么确定你是胡说八道?”
  他纵使失忆,谨慎是刻在骨子里,完全尊重客观证据。
  林向曲擦擦汗。
  也不知道原身是这么骗他的。
  想到这里,她小手拍在桌子上,学着原身刁蛮劲,“我承认自己胡说八道,要什么证据!?难不成,你还想当杀人犯了!?”
  江寻渠指腹颤抖,搭上左手虎口处圆洞形贯穿伤,是子弹伤。
  他腰腹也有刀伤,也大胆猜测过,自己当过兵。
  他下颌紧绷,手指微微颤抖,长吁了口气,又谨慎瞥了林向曲一眼。
  信了。
  但没完全信。
  “赶紧吃饭。”林向曲命令道,“吃完饭把碗洗了,桌子擦一擦,院子扫一扫。”
  “哦,好。”
  江寻渠毫不犹豫,一口答应下来。
  他快速瞥了林向曲两眼,纵使她姿态强势,但他心里再也翻不起,之前那种厌恶感。
  总觉得林向曲在悄悄改变。
  林向曲饭量小,砸在放下筷子。
  江寻渠吃完最后一口土豆,大手摞起碗筷,利索收拾起来。
  他声音沉闷:“这几年,麻烦你了。”
  林向曲眼眶一疼,险些窒息。
  江寻渠被找回去,是迟早的事,她要赶紧行动起来,改观江寻渠对自己的看法!
  吃完饭,江寻渠破天荒没午休,又急匆匆冲生产大队去了。
  林向曲在家里闲着没事,戴着羊皮帽,出门去了。
  季节交替,大队里人都忙着。
  除了林向曲。
  吃完饭,大部队急匆匆向大队赶去,见她还有闲心在村子里溜达,淬了一声,“呸!真是个懒东西!啥也不干,就训汉子让小江干,坏种。”
  “你男人行,让你男人也把你活干了,你不也轻松。”
  林向曲不落下风,哼哧哼哧追着骂:“不还是你男人没本事?长得也没我男人帅吧?我男人一米九大个,干啥都厉害。”
  那人快步走,林向曲就赶,不一会,都快追到生产大队。
  女人小跑,刚停下来,林向曲又狗皮膏药跟过来,她嘿嘿笑,“上工去吧?我就不用,我男人一个人顶俩,你嫉妒死了吧。”
  女人一口血差点呕出来,喉咙火辣辣地疼。
  她被追着骂一路,还一句话反驳不出来,只能硬着头皮挨着:毕竟她男人,干活不如江寻渠,长得也没江寻渠帅。
  她肺都气炸了,脸比猴子腚还红,低头拔腿就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行了,咱也别眼红心热了。”女人同伴泄气,挑挑眉,酸溜溜道,“你看人家张寡妇,没男人,也有这么好的命。”
  张寡妇托着头发扭着腰,听有人嚼舌根子,眉毛一挑,刚要骂。
  看过来时,像是见到什么害怕的东西,孙寡妇瞳孔颤抖,眼神闪躲,快步冲大队里走去。
  林向曲轻啧:原身还是太有威慑力了。
  围着村子绕了一下午,还没把村子绕完全,但林向曲基本摸清了。
  穿书小说里挣钱的法子,她一个都不能用。
  挖野菜?抱歉!只有草根子!
  卖卤味?做梦!草原根本不会吃猪头。
  打猎?养牛?喂羊?放牧?
  原身身体脆的像纸,还没开始做,就累死了。
  林向曲筋疲力竭,心气被打磨一通,拖着两条灌了铅的腿,沉重向家方向走去。
  谁承想,半路上,遇到她最讨厌的人。
  林莹正在老乡家里出来,军装外面套着白大褂,身姿挺拔,秀发盘成卷发,温婉秀丽,一股子蓬勃朝气。
  “老乡,不用送了。”
  林莹把药递给跟出来老乡:“急性肠胃炎,这个药一天吃一次,两天就不拉肚了,多喝点热水。”
  老乡粗糙的指腹搓着衣角,不停鞠躬道谢。
  林莹笑着离开,转身见到林向曲,脸色骤然一变。
  林向曲本来就烦韩盛,今天出门又撞上林莹。
  她忍不住感慨,出门没看黄历,踩狗屎了!
  说实话,她很钦佩林莹,重生一世,改变嫁杀猪郎的命,硬是靠自学医术考取护士,成为半个赤脚医生。
  平时乡里乡亲,生病发烧,都是林莹处理,她长得好看,又温柔。
  在村子里,名声可好了,与原身天差地别。
  要不是林向曲穿书来,早就知道林莹真面目,也被她漂亮的模样骗了。
  她眉头一皱,模仿着原身的语气,阴阳怪气炉火纯青,“我哪敢啊,堂姐,你回头再和大娘一起来我家撕我嘴,我可吓死了。”
  是在刻薄林莹,过年时候,林向曲在林家吃了块酥糖,她不知道是林莹买的。
  大娘知道让林向曲吃了后,呼天抢地要去她家撕烂她的嘴,硬把糖在她嘴里扣出来,还狠狠扇了一巴掌。
  林莹一愣,扬起淡淡的笑,笑意未达眼底,平静中带着冷漠,是刻在骨子里,对林向曲深深的不屑。
  她唇角绽开大大的笑意,挑衅道:“我的好妹妹,你把握不住的好生活,可都被我攥在手心里了,以后有你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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