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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杨新海案结束


一直骑到天亮,他把车一扔,然后在路上拦了一辆车,去了南阳市的唐河县。

大年初一早上七点二十分,刘庄村民朱小雅和盛世杰拜完年路过周春英家,见他家院子里放着几件衣服,再仔细一看,屋门关着,门口的雪没人扫。

两人觉得有些奇怪:“走,进屋瞅瞅,看看家里有没有人。”

他们来到门口连喊带敲,里面没有一个人应答。

两人立刻感觉不妙,就去喊了周春英的三哥周根阳。

周根阳一路小跑来到春英家,进屋一看立马傻眼:屋里的衣服被子乱七八糟扔了一地,而且满地是血,一家四口有躺在床上的、有躺在地上的。

于是赶紧报了案。

这时周春英的二哥周根央闻讯也赶了过来,看到小侄女头上还在流血,一摸身上还有热气,就让村民盛志伟打了一二〇。

经过抢救,这个小女孩保住了性命,其他三口全部命丧黄泉。

可怕不可怕?这厮一夜连做五单,杀死三人。

现在钱也偷了,人也杀了,接下来就该慰劳一下自己了。

到了南阳市唐河县,杨新海先找了一家旅店住下,洗完澡再美美地睡上一觉。

起来之后他心想:穷人过年也得吃顿饺子,现在饺子吃不上,那就来点自己最爱吃的东西吧。

大家还记得他最爱吃的三样东西吗?猪肝、黄瓜和羊肉串。

他为什么爱吃这三样东西呢?落网后他自己交代说:猪肝可以明目,因为自己长年累月在夜间作案,必须保持眼神好使才行;吃黄瓜是因为它便宜,有时在地里随手就能摘到,而且含有各种维生素;羊肉串就更不用说了,高热量、高蛋白,可以补充体力,而且味道好。

之所以常年在野外生存、不生病不吃药,靠的就是这三样“法宝”。

杨新海在大年初一连做五案之后,去了南阳市的唐河县。

他在旅店睡了一觉,醒来后肚子饿了,便出来找了一家小饭店,很“豪气”地告诉服务员:“切盘猪肝,来个拍黄瓜,再给我烤十个大串!”

一夜的奔波让他饿坏了,他狼吞虎咽地吃完。

有句话叫“饱暖思淫欲”,这对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来说同样适用。

他穿大街、走小巷,东拐西绕找了一家洗头房,在里面发泄了一通。

爽完之后,回到旅店接着睡觉。

杨新海住旅店有两个特点。

第一,从来不用假名字,都是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

后来他的身份证丢了,但住店登记时仍然报真名。

他认为,虽然有多起命案在身,但警方一起都没破,也没人知道是自己干的;以前犯过的事都已经处理过了,在警方或家乡人眼里,自己只不过是个有劣迹的人,并不是一个逃犯,所以没必要隐藏真实身份。

要是隐瞒了,一旦有事反而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他不会在一个旅店住太长时间,以免夜长梦多。

尤其是夏天,他经常在野外或车站广场拿张席子或报纸往地上一铺就睡,混在乞丐或流浪人员中间,不容易被发现。

正月初十,杨新海那几百块钱花得差不多了。

他坐车又回到周口市的西华县,准备再来一单。

这次省事,连自行车都不用偷了,直接弄几个气球吹足气往身上一背,开始在各个村子游走。

转了几日,最后在西华县东郊的迟营乡胡桥村锁定了下手目标。

户主叫胡金安,妻子李群,他们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十三岁上初中,小女儿才十岁还在上小学。

他家也是独院,院墙非常低。

二月十八日凌晨,杨新海进屋将这一家四口灭门,并对两个女孩......,场面十分血腥。

十九日上午,李群的弟弟李喜晨来到二姐家,见堂屋门锁着,东屋的门用电线拧着,他以为一家人都外出了,便扭头回了家。

二十日上午,李喜晨再次来到二姐家,结果还是没见到人,门依然锁着,他又转头走了。

后来胡金安的邻居到他家院里的井中打水,发现屋里灯没亮,院子里还晾着衣服,此时天还在下雪,他想可能晚点家里人就会回来,便没去管那些晾晒的衣服。

第二天,邻居又来打水,看到衣服还没收,就帮忙收了起来。

他看到东屋的门用电线拧着,便解开后将衣服放进屋里,但当时没有仔细往屋里看,放完衣服出来后又把门用电线拧上便回家了。

另一个邻居叫胡学忠,一连几天都没有见到胡金安的家人,感觉有些不对劲。

后来他与本村的胡有顺商量:“不行,咱们进屋看看吧,别再出什么事。”

等两人拧开电线进到屋里仔细一看,这才知道出了大事。

此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四天。

警方通过现场勘察,在床上、地上共找到十根阴毛,送到省厅化验,DNA图谱与“8·15”系列案的犯罪嫌疑人一致。

多起恶性案件相继发生,河南警方终于坐不住了。

在省公安厅刑侦局的组织协调下,“8·15”专案指挥部加大了工作力度,将作案手法、时间、特点相似的案件全部并案侦查。

其实,早在杨新海案侦破之前,专案组就曾邀请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为这个系列案的犯罪嫌疑人做过心理画像。

经过初步分析,李玫瑾认为:此人家在农村,经济条件较差,很早就离家出走,因犯罪被判过刑;年龄在二十五至三十五岁之间,身材不高,偏瘦结实,善于体力劳动——因为他作案多用锤子;他没有女友,未婚,为人内向,生活不规律,昼伏夜出;可能是安徽或河南人;具有分裂人格。

那么,什么是犯罪人格呢?就是受到后天环境的影响,在早年就出现犯罪行为,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再返回正常人的生活,以各种犯罪为生,逐渐形成犯罪的嗜好、习惯、观念、态度,出现与犯罪相适应的情感反应。

当这些心理活动的内容逐渐趋于稳定时,此人的犯罪人格就出现了。

因此,出现犯罪人格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第一,有相当时间的犯罪经历;第二,有过被刑事处罚的经历。

李玫瑾教授正是基于这些特点,才在心理画像中分析出杨新海为早年离家出走、有犯罪前科、年龄不会低于二十五岁。

根据这些信息又可以进一步推断:此人有一定时间的犯罪经历,且流窜作案,应该没有婚姻家庭,专门选择房屋简陋的农户,以钻门窗的方式进入作案,所以身材不会高大肥胖。

李教授的分析可谓精准——全部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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