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河南地窖性奴案-结束
半个月后,李浩又在一家歌厅找了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名叫乐乐,还是以同样的方式骗回地下室。
开始的时候乐乐拼命反抗,但一旦进了地窖就由不得你了,反抗无济于事,方法就是揍,揍完再奸。
过了半个月,乐乐彻底服了,地窖内又恢复了之前三个人组合的状态。
又过了一个多月,李浩见乐乐已完全听命于自己,便决定再找一个。
此时,他在地窖里已囚禁了两名性奴,弄死一个,剩下的两个女孩已完全俯首称臣,听命于浩哥。
到了2011年3月,他又找了一个二十多岁叫甜甜的女孩,经过两个月调教,完全受控后,5月份又找了一个叫芳芳的。
7月份,又在一家成人用品店弄了一个女孩,此女名叫马小倩,当时二十三岁,她是这几个女孩当中年龄最大的。
五员大将已到位。
不能太多了,一是地方有限,二是人多不好管理。
为了防止她们有力气反抗,李浩两天才给她们送一次饭,在吃不饱的情况下还得表演才艺。
后来嫌送饭麻烦,直接弄了个煤气罐和炊具,让她们自己做饭吃。
看看这些女孩,两个人的时候没有反抗,现在五个人了,依旧没有组团行动,而且很快适应了这种生活。
不仅如此,适应环境之后,立刻开始争风吃醋,比之前婷婷和萱萱两个人时还严重,给你玩上地窖版的宫斗了。
昔日被女友抛弃的李浩,现在被她们叫作大哥、老公。
晚上大哥往床上一躺,五名爱妃经常为了今晚谁来陪他睡觉产生纠纷,甚至大打出手。
李浩看在眼里,乐在心中,这不就是地下皇帝吗?
众妃既能给他赚钱,又能供他享用,陪他淫乐,彻底满足了之前被人鄙视、遭人白眼的那种自卑。
不久后,李浩发现叫芳芳的女孩总是没事在那使劲挠,后来才知道她得了性病。
李浩差点没气死,你这是想害死老子。
芳芳就此失宠。
一天夜里,李浩突然回到地窖,发现芳芳在门底下抠了一个洞,这明显是要越狱,那还有你的好?直接开揍。
没想到这次芳芳也发了疯似的反抗:“就是死,我也得从这儿出去!”
这下彻底激怒了浩哥:得病也就罢了,现在还想逃跑,立刻决定杀掉。
这一杀可是一箭三雕:第一,在众人面前立威;第二,杀一儆百;第三,歃血为盟。
但这次要慢慢折磨至死,不能让她痛快地离去,这样可以加深其他人的印象,玩的是杀人诛心。
最后他命令众妃把芳芳绑起来,然后你一拳我一脚地祸害她,不给饭吃,不给水喝。
那饿了怎么办?给她吃“黄金大餐”,往她嘴里灌桶里的屎尿。
估计李浩看过Hello Kitty藏尸案,手段差不多。
即便是泰森来了,也经不住这么折腾。
7月底的一天,芳芳终于扛不住了,彻底断气。
尸体被李浩砌在地窖的一个水泥池里,用水泥封死。
李浩前后共找了六个风尘女子,至此弄死两个,还剩四个。
这时李浩脑洞大开,不仅做线上裸聊,同时还开启了线下业务,提供上门服务,玩起多元化经营。
只要接到订单,就带着爱妃轮流去服务,他在外面盯着。
整个过程一直没有人逃跑,也没有人通风报信。
这期间总共赚了多少钱不清楚,但很快他把父亲给的六万元首付还清了。
与此同时,他也没忘记当初的誓言,对妻子绝对够意思,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全部安排上。
自从开始线下经营,每天接单不断。
8月30日,他带着婷婷去了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的一家宾馆,事后收取三百元。
9月2日,又带着二十三岁的马小倩去了九都宾馆对面的福利彩票店——瞧,连彩票店也开始多元化发展了,你说稀罕不稀罕,这次收取了四百元。
9月3日又接一单,这次是去一家歌厅,还是带着马小倩。
但这单终于出事了。
马小倩毕竟年龄大些,二十三岁,她很有心机,自打被囚禁就一直等待逃跑的机会。
进了歌厅包房,她看客人喝得迷迷糊糊,觉得机会来了,偷偷推开沙发后面的窗户,直接跑了。
李浩跟平时一样在外面等了半个多小时,感觉有点不对劲,心想难道这哥们嗑药了,怎么这么猛?赶紧敲门,里面没动静。
李浩立刻意识到不好,直接推门进屋,一看那傻男人正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马小倩早已没了踪影。
他推醒那人问那女的呢,对方说:“我还没看清她长什么样,她从窗户走了。”
马小倩逃跑后回到保健品店,把情况一说,店里的人赶紧报案。
李浩这边知道这次出了大事,撒腿就跑。
他先去了堂妹李媛家,把事情一说,这个傻妹妹还挺仗义,给了他一千块,让他赶紧跑路。
李浩去哪儿了呢?他直接跑回了新野老家。
推开屋门,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嚎啕大哭,把事情跟父亲说了。
父亲差点没气死:“你这个畜生,怎么能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可事已至此,往哪跑都是死路一条。
父亲赶紧拉着儿子去投案自首,没想到还没到派出所,就被赶来的警察直接拿下,就这样李浩轻松落网。
那边警方展开营救,没想到惊人的一幕发生了:警察爬进地窖,还没见到人,就听到里面传来热情的问候:“大哥回来了!”“哎呀,老公回来了!”
警察当场懵了。
打开房门,见到警察后,三个女孩愣了半天才失声痛哭:“亲人呐,我们终于熬到头了。”
可没想到,刚脱离魔窟,她们就被戴上了手铐,罪名是涉嫌杀人,被刑事拘留。
审讯过程很顺利,李浩全部交代。
2012年11月30日上午,洛阳中院宣判李浩死刑。
婷婷参与了两次胁迫和被迫杀人,获刑三年。
另外两个女孩被判缓刑,还有李浩的堂妹李媛也是缓刑,不用坐牢。
直到2014年1月21日,最高法核准了李浩的死刑。
但有个问题始终让人想不通:李浩挖地窖历时一年,而且都是深更半夜干的,怎么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楼上的邻居听不见吗?
还是说有人听见了,只是不愿管闲事?
最起码砸地下室地面的时候,那动静绝不会小,照理说,旁边就算有个金库都能给干开。
这一点也能说明都市的邻里关系非常淡薄,同时也暴露出小区管理的漏洞。
地窖里每一个女人都是受害者,五个人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不是抱团取暖、商量对策,而是相互嫉妒、争风吃醋。
她们真正要对付的人是李浩,而不是内斗。
如果能够早点团结起来,五个人制服李浩应该不成问题,自己也不至于在地窖里遭这么长时间的罪。
最后再来说说李浩。
表面上他看似是为了钱犯罪,我觉得这只是一方面,因为他还没有穷到连饭都吃不上的地步,不像王强那样流落街头,不犯罪就会被饿死。
更多的还是心理不平衡、失落,没有受到尊重。
当兵时屡立战功,见义勇为,他是英雄,是楷模,但荣誉给他换来的是什么呢?同事的排挤,女友的嫌弃,服务员的白眼。
没错,金钱代替不了荣誉,金钱也不是万能的,但在如今这个社会,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如果说能给那些退役的人更好的待遇,李浩的命运又会是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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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李浩地窖囚禁性奴的案子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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