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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他家伙到底想干什么?


与其等着时恩赐窃取父亲心血,还不如他现在就把这份配方给拿出来,帮助贺知风更进一步。

“是真的。”时应染的笑容非常从容,笑盈盈地看着贺知风,眼眸里反复漂浮着闪亮的晶石。

要是他屁股上能长出尾巴,此时一定在疯狂地摇晃。

“不过我配制它需要一些时间,材料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地收集到。”

贺知风立马正色起来:“材料方面我可以全权配合你!另外,你有什么条件尽管提。”

时应染想了想,唇角扬起一抹微妙的弧度:“很简单,我需要你做我的帮手,在我配制黏合剂这段时间内,一切事物都听从我的安排,可以吗?”

贺知风脸色一变。

他家伙到底想干什么?

不过时应染是时天华的养子,确实有可能通过修复师的渠道得知黏合剂的配方。

“要我做你的帮手可以,但我每天还要上班,不可能一天到晚都跟着你。”

时应染笑了笑说:“当然,我只希望在你下班之后,能够听从我的调遣就够了。而且,我保证不会让你做你不愿意做的事情。”

贺知风心生狐疑,却没有办法拒绝。

于是这天下班后,时应染就开着桑塔纳,带着她和招娣出了门。

乘着轿车,三人很快来到丰市一家没有招牌的小饭店里。

这家店坐落在一条胡同里,源于清乾隆时期,专营家常菜,号称是最地道的四九城风味。掌厨的大师傅祖上原本是御厨,因为得罪了官宦,撸掉了位置,后来便回到家乡丰市,开了家规模不大的饭馆。饭馆传到这一代,竟然还能保留下不少老滋味。

时应染把招娣放在椅子上,没看菜单,直接把服务员招来点了几道菜。

少顷精致的菜肴上桌,时应染先挟了一筷子炒鸡丝,只尝了一口,便皱眉放下了筷子。

“你们是不是换了师傅?前几年我来,可不是这种味道。炒鸡丝不是你们这儿的招牌么?不但火侯要到,食材更要用心料理。你们现在的师傅没有以前的老师傅那么精细了,老风味儿全没了!”

说罢,就要带她们离开。

贺知风当即拽了他一把,嘟囔:“不就是吃个饭,那么讲究做什么?”

服务员急忙送上一道甜点,抱歉道:“这位先生的舌头真厉害,今天老师傅生病了不在,是他刚收了没几个月的徒弟做的菜,没想到就被您给吃出来了。要不,您再尝尝店里的另一道招牌枣泥方圃吧。”

说罢,亲自给他夹了一块放在碗里。

时应染咬了一口,仍然皱眉:“不对,以前可没有这么甜得发腻。”

“确实是太甜了。”贺知风也跟着品尝了一块,也是眉头大皱,不过心里却愈发怀疑时应染带他们来这里的目的。

要知道丰城的老辈人也相当讲究,吃食也要分个三六九等。就拿这家无名店来说,偶然吃上一两次的人,根本分辨不出菜肴味道前后有什么不同。只有熟客才能尝出哪道菜是老师傅掌的勺,又或是新徒弟上的灶。

从这点就不难看出,时应染曾经过的是何等讲究的日子,能做这家店的熟客,家底肯定不薄。

眼看一连两道菜都不能让时应染满意,服务员有些着慌,连忙把他们店长请了过来。

“呀,这不是时少爷嘛!”

店长是个面相和气,长得犹如发面馒头的中年男人,一瞧见时应染他就发出了惊呼,快步走了过来。

时应染没有感到意外,既然他敢来到这里,就做好了被熟人认出来的准备,当即轻笑着说:“别介~老严你该知道的,时家现在的少爷,可不是我了。我今天就是来吃饭的,你给我整点像样的!”

严善一瞅桌面上,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位干练清秀的女子,以及一个软绵可爱的女娃娃,顿时惊讶地下巴都快掉了。

这可真是铁树开了花,稀奇极了。

“好好,你来了我当然是要露一手的!稍等十几分钟,我这就亲自给你们做菜去!”

说完,颠颠地跑去了后厨。

贺知风好奇地往窗外看了看,就听时应染解释:“小时候我妈总喜欢带我来这里吃饭,不管在家里怎么挑食,到了这儿,我什么菜都吃。那胖子叫严善,从前是这儿老师傅的大徒弟,后来做了店长。他的手艺倒是得着了老师傅真传的,今天我们总算没有白来。”

不过这也太费周章了,贺知风心想。

可当她尝了一口严善亲自端上来到的文思豆腐之后,刚才的想法顿时烟消云散。

这豆腐真是又软又嫩,入口即化!

不但她吃了一口便停不下来,招娣的整个脑袋都要栽进去了。

“唔,好吃!”

严善高兴地眯起双眼,“你们喜欢就好,慢慢吃,我再去做!”

时应染满脸带笑,就知道自己带她们过来错不了。

随即,他给贺知风倒了一杯碧螺春,“他们这儿的茶也是出了名的,你尝尝。”

贺知风轻抿一口,果然唇齿留香,不苦不涩,满口甘醇。

这时,她才有心思打量起他们所在这间包房。

很快她便发现,这并不是一件普通的包房,这里博古架上随便一件玩意儿,都是价值不菲。

就说正靠着左侧墙壁的香案吧,上头摆放着一座造型独特的小香山,左边的一张红酸枝托盘上,还放着块荔枝冻石。

右边则搁着一只翠玉透雕花开富贵宝瓶,单看底料玉石,贺知风就悄悄吸了口气。

这只宝瓶的底料是一块难得一见的福禄寿,色正水满,绿色鲜嫩欲滴,黄色大气明艳,紫色娇媚迷人。

阳光从透过雕花窗棱照在它上面,只见雕刻而成的花萼筋络分明,姚黄魏紫,花瓣重重叠叠,玲珑剔透,乍一看犹如活物一般。

“哇,那个花瓶里开的花好漂亮!”招娣顺着她的视线看过来,当即就欢喜的不行,指着这只花瓶叫开了。

时应染回头一瞥,嘴角微扬,“好看吧,这可是我十六岁时帮老板赌石,解出来的福禄寿。几年前翡翠还不算多么值钱,但今年这么一块玉石,在港岛绝对能开出百万的高价。”

港岛商人偏爱翡翠,贺知风也是知道的。

但最令她感到意外的,是时应染此行的真正目的——难不成,就是为了在她面前炫耀这块翡翠?

贺知风觉得好笑。

这个家伙,未免也太幼稚了。

不过这顿饭实在是吃的满意,每道菜都像是按照她的喜好做出来的,而且没有大荤,就算甩开膀子吃,也不用担心会长胖。

招娣更夸张,吃得都撑着了,还停不下嘴。

时应染叫来服务员把剩下的菜打包,对贺知风道:“明天热热就能再吃一顿,我先帮你们提着。”

招娣高兴地抱住他的胳膊晃了晃,“我就知道大白兔哥哥对我们最好啦~”

时应染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起身把他们带到饭馆后头的小花园。

清冷的晚风从侧面吹下来,贺知风顿觉神清气爽、心旷神怡。

这时就见时应染指了指自己的背包,对她道:“帮我从里面把小铲子拿出来,还有一个黑色的塑料袋。”

贺知风刚想说你自己难道没手?就听见时应染说:“不是说好了要做我的帮手么,快点,帮我把东西拿出来嘛~我吃得太饱,实在是没力气把背包取下来了。”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这拖长了的尾音,听着居然有几分像在撒娇。

贺知风赶紧揉了揉耳朵,心道这肯定是她的错觉,当即站在时应染的身后,拉开背包的拉链,把他需要的东西拿了出来。

她本以为这就完了,没想到这才是时应染使唤自己的开始。

“现在你拿着铲子去小花园的东北角,找到一块黑色的石砖,沿着它往下挖。”

“赶紧挖,不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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