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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书第一天,去派出所


  林玫忽然睁开眼睛。
  入目是一间宽敞的卧室。
  水泥地面,刷得雪白的墙壁,窗户上挂着崭新的红色窗帘,靠墙摆着一组时下最时兴的组合柜,上面立着一台十四寸的彩色电视机。
  有种……又破又繁华的意思。
  林玫疑惑,低头看了看自己——一双细瘦苍白的手,腕骨突出,像两根随时会折断的枯枝。
  粗布红衣裳空空荡荡地挂在身上,袖口磨得发白,和这间屋子里的一切格格不入。
  不对啊,这不是她的样子。
  她叫林玫,三十一岁,拳击俱乐部主理人,退役职业拳手,职业生涯十八胜零负,其中九次KO。
  昨晚她在俱乐部加练到凌晨,开车回家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货车撞了。
  然后——
  “吱呀——”
  门被推开了。
  一个矮壮的男人走进来,满脸横肉,酒气熏天。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胸前口袋上别着两支钢笔——这在九十年代初是“厂长”身份的象征。
  王顺发。
  红旗屠宰场厂长,三十七岁,丧偶两次。
  方圆十里的姑娘听到这个名字就变色。
  他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红烧肉,往桌上一搁,小眼睛在林玫身上溜了一圈,咧嘴笑了,露出一口黄牙。
  “醒了?饿了吧?来,趁热吃。”
  林玫没动。
  王顺发也不恼,自顾自地在床边坐下,拍了拍崭新的床单,语气里带着几分得意:
  “这屋子收拾得还行吧?彩电、衣柜、弹簧床——跟着我王顺发,亏不了你。”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像是在说什么了不起的秘密:“五百块呢。你爹可是把你卖了个好价钱。”
  林玫看着他。
  她用了三秒钟消化了所有信息:
  穿书了,穿进了一本她刚看过的年代文。
  原主也是林玫,十九岁,林家村林大为的闺女。
  林大为是个赌鬼,欠了一屁股债,昨天以五百块钱的价格,把闺女“嫁”给了王顺发。
  书里的原主在新婚当晚就被打死了。
  尸体被扔进化制池,连个水花都没溅起来。
  而原主死前,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
  常年吃不饱饭的身子,瘦得跟纸片似的,风一吹就倒。
  但她不是原主。
  王顺发见她半天不说话,脸色沉了沉,伸手来拽她的胳膊:
  “怎么?哑巴了?老子花五百块买你回来,不是让你摆脸色的——”
  那只手刚碰到林玫的手臂。
  林玫动了。
  她的身体比大脑反应更快。
  这具十九岁的身体瘦得像张纸,肌肉量几乎为零,但她的脑子还在——
  三十一年的格斗经验、上万个小时的训练记忆、十八场职业比赛淬炼出的距离感和时机感,这些东西不会因为换了一具身体就消失。
  她侧身避开王顺发的手,顺手抄起桌上的搪瓷茶缸,狠狠砸在他脸上。
  “砰——”
  茶缸正中鼻梁,王顺发“嗷”地惨叫一声,鼻血当场飙出来。
  他捂着脸踉跄后退,林玫已经抄起门后手腕粗的顶门杠,瞄准他的膝盖窝狠狠抽下去。
  “咔嚓——”木棍断了,但力道已经吃进去了。
  王顺发膝盖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脸上又是血又是汗,整个人像条被打懵了的狗。
  林玫扔掉断棍,弯腰捡起地上散落的绳子——
  那是王顺发准备用来绑她的,原书里,原主被绑了一整晚,叫天天不应。
  她把绳子在手里绕了两圈,低头看着跪在地上喘粗气的王顺发。
  “你——”
  王顺发刚张嘴,林玫一脚踩在他肩膀上,把他踹翻在地。
  她蹲下来,膝盖压住他的后颈,动作干净利落,像按着一头待宰的猪。
  王顺发挣扎了两下,发现这瘦得跟鸡崽子似的小丫头,压住他的姿势刁钻得要命——
  他越是用力,脖子上的压迫感就越重,呼吸都困难了。
  “你……你想干什么?”他的声音变了调,带着明显的恐惧。
  林玫没回答。
  她环视了一圈这间屋子——彩电、组合柜、弹簧床、桌上的红烧肉。
  确实,屠宰场厂长的日子,比普通人家阔气多了。
  “王顺发,”她的声音很平静,像在拳台上读秒,“你打死过几个人?”
  王顺发的身体猛地一僵。
  “我……我没有……”
  “第一个老婆怎么死的?”林玫打断他,“第二个老婆怎么掉进井里的?”
  王顺发的脸开始发白,酒意彻底被恐惧取代。
  他张了张嘴,什么也说不出来。
  “你……你听谁说的?”他的声音发抖,“你别血口喷人——”
  林玫膝盖上加了几分力道。
  “我说的是不是血口喷人,你自己心里清楚。”
  她的声音还是那么平静,“你现在有两个选择。”
  “第一,我打到你承认,然后你爬去派出所自首。”
  “第二——”
  她顿了顿。
  “你死在这间屋子里。”
  “反正你已经‘死’过两个老婆了,再多一个,别人也只会说林玫跑了。”
  “你这屋子里的好东西,够我跑路的路费了。”
  王顺发的嘴唇哆嗦起来。
  他知道她说的是真的。
  这个瘦得跟竹竿似的小丫头——不,这不是什么小丫头。
  他杀过猪,也杀过人,他见过将死之人的眼神。
  面前这双眼睛里没有恐惧,没有愤怒,只有一种他只在最老练的屠夫身上见过的东西——
  冷静。
  绝对的冷静。
  “我……我选第一个。”
  林玫松开膝盖,把绳子扔到他面前:“自己绑上。”
  王顺发颤巍巍地捡起绳子,绑到一半突然抬头,眼底闪过一丝狠厉——
  林玫的拳头已经等在那里了。
  这具身体的拳头太轻了,打不疼人,但她打的不是鼻子,是喉结。
  王顺发“嗬”地一声,整个人蜷缩起来,双手捂住脖子,眼泪鼻涕一起往下淌。
  林玫甩了甩拳头。
  拳面上蹭破了皮,火辣辣地疼。
  这身子骨确实太差了,打个人都能把自己弄伤。
  “我忘了说,”她蹲下来,和王顺发平视,“试探我的人,会多挨一下。”
  “下次就不是喉结了。是眼睛。”
  王顺发捂着脖子,浑身发抖,再也不敢抬头看她。
  十分钟后,林玫走在前面,王顺发双手被绳子绑着,鼻青脸肿地跟在后面,像一条被牵住的狗。
  红旗屠宰场在镇子东头,离派出所有两里路。
  天还没全亮,初秋的晨风带着凉意,吹得林玫单薄的身子直打颤。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细瘦的手腕——确实太弱了。
  刚才那几下,换成她原来的身体,王顺发早就趴下了。
  可现在,只是揍了个人,她就气喘吁吁,拳头还蹭破了皮。
  得练。
  走到一半,王顺发突然停下脚步。
  “我……我得说清楚,第二个老婆……我不是故意打死的。”
  他的声音带着哭腔,“她骂我,我推了她一下,她撞到桌子角……我不是故意的……”
  林玫没回头。
  “跟警察说。”
  “你……你怎么知道这些事?”王顺发的声音里满是恐惧,“你到底是谁?”
  林玫停下脚步。
  清晨的风吹过来,带着九十年代特有的气息。
  远处工厂的烟囱冒着白烟,街角的早点摊飘来油条的香味。
  有人骑着二八大杠从身边经过,好奇地看了他们一眼。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这双细瘦苍白的手,又看了看身后这个被她揍得不成人形的杀人犯。
  “我是谁?”
  她转过身,看着王顺发,嘴角动了动,“我是你爹。”
  派出所的灯还亮着。
  林玫站在门口,看着王顺发被值班民警带进去。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眼神复杂——恐惧、不甘、还有一丝困惑。
  他没想明白,为什么一个五百块钱买来的媳妇,会变成一个敢拿顶门杠抽人的煞星。
  林玫没看他。
  她转过身,看着这座正在苏醒的小镇。
  书里的剧情才刚刚开始。
  而原身林玫已经死了。
  还好,她不是那个林玫。
  她得先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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