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 逆鳞的野种 > ·第二卷《王府风云》第七章 暗流

·第二卷《王府风云》第七章 暗流


光绪二十五年,夏。
金绍白入府已经半年。他像一棵被移栽到陌生土壤里的树,根系正在一点一点地扎下去,但周围的草木都想把他挤出去。
王府的格局,他摸清楚了。
王爷载琮住在正院,但正院只是个摆设。他大多数时间都在二姨太张氏的院子里——张氏是汉军旗,娘家在天津做盐商,有钱有势,是王府实际上的女主人。大太太静澜虽然是正室,但因为无子嗣,加上性子淡泊,早就不管府中事务,每天吃斋念佛,活像一个住在王府里的尼姑。
三姨太李氏生了两子一女,是府中人口最多的一房,但她为人懦弱,凡事不出头,在张氏面前低眉顺眼。
四姨太王氏生了一个女儿,五姨太赵氏生了一个女儿,六姨太刘氏无出,七姨太吴氏生了一个儿子金绍康——就是那个朝金绍白吐口水的小霸王。
各房之间明争暗斗,表面一团和气,背地里互相捅刀子。金绍白的到来,打破了原有的平衡——他是大太太的嫡子,名义上比所有庶出的子女都尊贵。这让二姨太张氏如鲠在喉。
“一个**养的野种,凭什么占着嫡子的名分?”张氏在饭桌上摔过筷子。
静澜当时正在喝粥,闻言放下碗,不紧不慢地说:“二妹,你这话当着我的面说可以,出了这个院子,就不要再说了。绍白是我的儿子,上了族谱的。你再说他是野种,就是打我的脸。”
张氏气得脸色发青,但不敢再说什么。静澜虽然不管事,但到底是正室,而且她的娘家——蒙古博尔济吉特氏——在朝中还有势力。张氏再嚣张,也不敢明着和正室翻脸。
但暗地里,她有的是手段。
金绍白住的院子叫“竹苑”,在王府的东南角,离静澜的佛堂不远。院子不大,但很清静,种着几竿翠竹,一口小井,一架葡萄。静澜让人重新粉刷了墙壁,换了新家具,铺了青砖地,还专门从琉璃厂买了一张红木书桌。
金绍白第一次走进这个院子的时候,愣住了。
他在醉月楼的后院住了十三年,睡的是柴房的稻草,用的是缺了角的碗,穿的是刘婶用旧衣裳改的补丁衣服。现在,他有了自己的院子,自己的房间,自己的书桌,自己的床——床上铺着崭新的棉褥子,叠着四四方方的锦被,枕头是荞麦皮的,枕巾上绣着兰草。
他站在床前,伸手摸了摸被面,滑溜溜的,像女人的皮肤。
“六少爷,您看看还缺什么?”赵妈站在门口问。
金绍白摇了摇头:“不缺了。太多了。”
赵妈叹了口气,转身走了。她走了几步又回头,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了:“六少爷,大太太对您,是真心的。您别辜负了她。”
金绍白没有说话。
他知道静澜对他是真心的。但这份真心,究竟是因为愧疚,因为慈悲,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他说不清楚。他只知道,每次静澜看他的时候,眼神里有一种东西,让他心里发慌。
那种东西,他在醉月楼见过。客人看姑娘们,是那种眼神。但静澜的眼神不一样——它更克制,更深沉,更让人不知道该怎么办。
金绍白把这种感觉压了下去。他不愿意多想。
光绪二十五年七月,顾砚秋开始教金绍白写文章。
“写文章,先要立意在先。”顾砚秋坐在竹荫下,摇着蒲扇,“你要知道你想说什么,然后再说。不是想到哪说到哪,那是拉屎,不是写文章。”
金绍白被这个比喻逗笑了。顾砚秋虽然是举人出身,但说话从来不端着,粗话俗话张口就来,金绍白很喜欢他。
“先生,我想写一篇论洋务的文章。”金绍白说。
顾砚秋看了他一眼:“你才读了几天书,就想论洋务?”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没读过万卷书,但我见过洋人。”金绍白说,“醉月楼里常有洋人来,我偷听过他们说话。史密斯先生也给我讲过很多。”
顾砚秋沉默了一会儿,说:“那你写。写完了我改。”
金绍白写了一篇《论师夷长技》,洋洋洒洒两千字,从船坚炮利写到制度变革,从洋务运动写到明治维新,最后得出结论:大清若不彻底改革,不出三十年必亡。
顾砚秋看完,沉默了很久。
“你这话,要是被人看到,是要杀头的。”他说。
“我知道。”金绍白说,“但先生教过我,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我不怕杀头。”
顾砚秋看着他,眼里有一种复杂的光——是欣赏,也是担忧。
“你的文章,锋芒太露。像一把刚出炉的剑,还没开刃,就急着要砍人。”顾砚秋把文章折起来,收进袖子里,“这篇文章,我替你收着。等你再大一些,再拿出来。”
“先生觉得我写得不好?”
“写得好。太好了。”顾砚秋叹了口气,“正因为太好了,才不能让人看到。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你还小,不知道人心险恶。这王府里的人,都想看你出丑。你越是出彩,他们越想把你拉下来。”
金绍白攥紧了拳头。
“先生,我忍得了一时,忍不了一世。”
“那就忍到你能还手的时候。”顾砚秋看着他,眼神严肃,“记住,真正的强者,不是先出手的人,是最后一个出手的人。”
金绍白记住了这句话。
但他也记住了一件事:在这个世界上,忍,是为了不忍。
光绪二十五年九月,金绍白第一次在社交场合亮相。
端郡王府每年中秋都要办堂会,请京城的名角来唱戏,招待各路官员和亲戚。这是王府一年中最热闹的日子,也是各房姨太太和少爷小姐们争奇斗艳的舞台。
静澜提前半个月就开始准备。她给金绍白做了三身新衣裳——一身湖蓝色的袍子配玄色马褂,一身月白色的长衫配银灰色坎肩,一身石青色的箭袍——还专门从珠市口买了一双新朝靴,靴面上绣着云纹。
“穿那身月白色的。”静澜说,“你皮肤白,穿月白好看。”
金绍白照了照镜子,觉得镜子里的人不像自己。月白色的长衫衬得他眉目如画,鬓角的白发在月光般的衣色中反而成了一种点缀,显得清冷而高贵。
“太太,我穿成这样,不像个青楼里出来的。”他说。
静澜的手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帮他整理衣领:“你再说这种话,我就不理你了。”
“对不起。”
静澜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泥鳅——我叫你泥鳅,是因为在我心里,你是那个在柴房里长大的孩子。但别人不需要知道。别人只需要知道,你是端郡王府的六少爷,是大太太的嫡子,是金绍白。”
金绍白点了点头。
堂会在王府的花园里搭了戏台。请的是京城最有名的“三庆班”,唱的是一出《长生殿》。台下摆了十几桌酒席,最前面一桌是王爷和各位太太,后面几桌是少爷小姐和亲戚们,再后面是府中的幕僚和门客。
金绍白坐在静澜身后,低着头喝茶,不想引人注意。
但他做不到。
他一出现,所有人的目光就聚了过来。不是因为他是六少爷——六少爷有什么稀奇的?稀罕的是,这个六少爷是大太太凭空冒出来的“嫡子”,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没有人知道他的生母是谁。这种神秘感,比任何头衔都吸引人。
“那就是六少爷?长得真俊。”
“听说是大太太娘家那边的亲戚过继的。”
“我怎么听说是王爷在外面……”
“嘘,别说了。”
窃窃私语像蚊子一样嗡嗡地围着金绍白转。他假装没听见,端着茶杯,一口一口地喝。
金绍祺坐在对面那桌,喝了几杯酒,脸涨得通红,大声说:“六弟,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看不上我们这些兄弟?”
金绍白放下茶杯,微微一笑:“大哥说笑了。我只是怕说错话,给王府丢人。”
“丢人?”金绍祺哈哈大笑,“你还有什么人可丢的?”
话里有话。桌上几个明白人脸色都变了。
静澜正要开口,金绍白按住了她的手——这是他第一次主动碰静澜,两人都微微一怔。
金绍白站起来,端起酒杯,朝金绍祺举了举:“大哥,我敬你一杯。入府半年,承蒙大哥关照,小弟铭感五内。这杯酒,我先干为敬。”
他一仰头,把酒干了。
金绍祺没想到他会来这一出,愣了一下,也干了。
金绍白放下酒杯,笑着说:“大哥脸上的疤,好多了。当年小弟不懂事,烫了大哥,一直想找个机会道歉。今天借着堂会,给大哥赔个不是。”
金绍祺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
金绍白这番话,表面上是道歉,实际上是把金绍祺当年在青楼被一个小孩烫伤的事当众抖了出来。在场的人哪个不是人精?一听就明白了——大少爷金绍祺,堂堂王府长子,居然在一个青楼里被一个小孩烫了脸。这脸丢得,比被扇巴掌还难看。
金绍祺咬着牙,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二姨太张氏在女眷那桌坐不住了,站起来就要说话。静澜不紧不慢地开了口:“二妹,你坐下。孩子们喝酒说话,大人别插嘴。”
张氏气得浑身发抖,但当着满堂宾客的面,她不敢闹。她狠狠地瞪了金绍白一眼,坐了回去。
金绍白坐回静澜身边,低头喝茶。他的手很稳,心却在狂跳。
静澜侧过头,小声说了一句:“锋芒太露。”
“是他们逼我的。”金绍白也小声说。
“我知道。”静澜说,“但你记住,杀人不见血,才是高手。你今天这一刀,见了血,所有人都看到了。下次,你要让他们死了都不知道是谁杀的。”
金绍白抬起头,看着静澜。她脸上依然是那副慈悲端庄的表情,手里捻着佛珠,嘴里念念有词。但她说出来的话,像一把刀。
金绍白第一次意识到,这个看似与世无争的佛门信女,比任何人都深。
光绪二十五年冬天,金绍白开始练武。
铁罗汉每天早上卯时(五点)来竹苑教他。天还没亮,院子里黑漆漆的,只有厨房的烟囱冒着白烟。金绍白从被窝里爬起来,冷水洗脸,穿上练功服,到院子里扎马步。
腊月的京城,冷得能冻掉耳朵。金绍白在雪地里扎马步,一扎就是一个时辰,扎到双腿失去知觉,扎到汗水和雪水混在一起,顺着裤腿往下淌。
铁罗汉坐在廊下,抽着旱烟,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腿再低一点。腰挺直。呼吸均匀。”铁罗汉的声音像破锣,“练武不是练给别人看的,是练给自己的。你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的身体。”
金绍白咬着牙,把身体往下沉。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练武。为了防身?为了打架?为了有朝一日能打爆金绍祺的头?他不确定。但他知道一件事——在这个世界上,拳头就是道理。醉月楼里的龟奴老赵告诉他:“你拳头硬,就没人敢欺负你。”虽然老赵的拳头不硬,但这句话是硬的。
一个月后,金绍白能扎马步两个时辰了。
两个月后,铁罗汉开始教他少林罗汉拳。
“罗汉拳,讲究刚猛、直接、一击必杀。”铁罗汉摆了个起手式,“你看好了。”
他一拳打出,拳风呼啸,打在院子里的槐树上,树身剧烈晃动,积雪簌簌落下。
金绍白瞪大了眼睛。
“这一拳,叫‘罗汉撞钟’。”铁罗汉收回拳头,树干上留下一个深深的凹痕,“你练到能把树打出坑来,就算入门了。”
金绍白开始练。每天一千拳,打在院墙上,打在木桩上,打在沙袋上。手指的关节磨破了,结痂,再磨破,再结痂,最后变成了一层厚厚的老茧。
三个月后,他能在木桩上打出浅浅的凹痕了。
铁罗汉看了看,摇了摇头:“还差得远。你的拳只有形,没有神。你打拳的时候,心里在想什么?”
“在想把对手打倒。”金绍白说。
“不对。”铁罗汉说,“你打拳的时候,心里应该什么都没有。没有恨,没有怒,没有想要打倒谁。只有拳,只有这一拳本身。当你心里没有杂念的时候,你的拳才是最快的。”
金绍白似懂非懂。
但多年以后,当他真的在战场上杀人的时候,他明白了铁罗汉的话——真正的杀招,不是在愤怒中发出的,而是在绝对的冷静中发出的。愤怒会让人失控,冷静才能让人精准。
光绪二十六年,庚子年。
这一年,大清国翻了个底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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