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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 血火炼钉


温必古脸色刷地白了——比涂的那层粉还白。他身子一软,几乎瘫在地上,又猛地扑起来,磕头如捣蒜道。

“好汉!小生还有!西门庆在城外还有三处田庄、两间当铺、一间绸缎庄,地契都在他卧房暗格的铁匣里!

还有几笔借据,债务人都是阳谷县有头有脸的人物,那些借据要是落到好汉手里,比现银还值钱!

还有……还有他与蔡京府上管家的往来书信,那些东西能换人情、能保命!

好汉,给小生半个时辰,小生把能拿的都拿来!”

李继业虎目低垂,看着这个跪在地上、涕泪横流的教书先生。

去了那层粉,这人倒也五官端正,一表人才,只是那双眼睛太过活泛,滴溜溜地转,一看就是心思极多的人。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向疤脸儿吩咐道:“带他去。半个时辰,搞不定,杀了他。”

疤脸儿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白牙,抬手像拖麻袋一样把温必古拎了起来,大步往外走。

温必古被拖得踉踉跄跄,嘴里还在念叨道:“多谢好汉!多谢好汉!半个时辰足够了,足够了!”

立时又有一队人马从花厅下窜出,跟了上去。

与之相对的,是大批人马正源源不断地运送着货物,走出城去。

其中最忙碌的,是两个人。

一个是武大郎。他五短身材,扛着比他自己还高的箱子,一趟一趟地往返于府邸和城门之间。

他他的表情很奇怪,不像害怕,也不像兴奋,倒像是麻木中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认真。

仿佛他搬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日复一日的炊饼。

一个是刘队正。混在人群中搬货,比谁都卖力。

运回财物最多的一个。能得到运不走的财物当中,多的一份。六四分成。

当然李继业只负责分,分完以后,能不能守住,就看他们的本事了。

……

时过少顷。

李继业倚在栏杆之上,抬头看了看天色。眉头微皱,又看向县衙之处,眯了眯眼。

——他留在此处不动,最大的缘由,就是为了以防万一。而这阳谷县,最大的万一,便只能是阳谷县县衙。

可那里,到现在为止,竟然没有任何动静。整座县衙黑黢黢地蹲在夜色里,像一头装死的野兽。



另一边。

县衙之内,县令的屋中黑灯瞎火。没有点灯,没有掌烛,连窗缝都透不出一丝光。

可县令本人,却穿着一身簇新的官服,端坐在正位上。

官服穿得整整齐齐——补子、腰带、朝靴,一样不落。

他双手搭在膝盖上,脊背挺得笔直,面朝县衙大门的方向,一动不动。

黑暗中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看见那双眼睛,睁得大大的,一眨不眨地盯着外面。

他察觉到了异常。但不知道外面是什么人、有多少人、要干什么

所以他不出去。一动不如一静。他赌对方不是冲着县衙来的。他赌天亮之后,一切都会水落石出。

……

县尉府邸之内,县尉提着一把刀,一家人老老少少七八口,全挤在大门后面的影壁旁。

他的妻子抱着孩子,缩在角落里,脸色煞白;他的老母亲手里捻着佛珠,嘴唇不停地动着,不知在念什么经。

县尉自己站在最前面,刀已经出了鞘,彻夜未眠,却始终没有迈出大门一步。

他不是不想出去看看,他是知道——门外的人能无声无息地控制整座城,他这十几号衙役出去,就是送菜。

……

县丞府邸,空空如也。

卧房的被褥还是温的,人已经不知潜逃到了城中何处。

——也许躲进了哪个相好的家里,也许钻进了哪条暗巷,也许已经换了身衣裳,混在百姓中,等着天亮。



夜色朦胧,又薄了一些。

李继业已经骑马离开了西门府邸。策马而行,一路来到城门处。

温必古大汗淋漓地跑了过来,怀里抱着一个包袱,鼓鼓囊囊的,沉得他直喘气。

他见了李继业,连忙跪下,把包袱举过头顶,声音还在抖道。

“好汉,都在这里了。地契、田契、借据、往来书信……小生能拿的,全拿来了。”

李继业点了点头,示意疤脸儿收下。

他似有所觉,忽然勒住马,转身,隔空看向县衙的方向。

半个城池之外,县令端坐在漆黑的屋中,面朝大门,双眼圆睁。

两人之间隔着夜色,隔着各自的算计,隔着身份和立场。

谁也没有动。

然后李继业收回虎目,拨马,缓缓走出了城。马蹄声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城门之外。

原地只留下恍若隔世的守城官兵。他们瘫坐在城墙根下,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还有站在城门口怅然若失的武大郎。

……



“喔——”

一声鸡鸣,从城东的某户人家传来,尖锐,悠长,划破了黎明前最后的寂静。

当天光从窗棂里透进来,照在县令的脸上,他整个人立时泄了气。

肩膀塌下去,手从桌案上滑下来,垂在身侧,指头还在微微发抖。

官服的领口被汗浸透了,贴在后颈上,黏糊糊的,凉飕飕的。

他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在椅子上坐了一整夜。

他不是不怕。他是用理性压住了恐惧——只要天亮城没有丢失,就必然不是造反!

只要不是造反,他就能应付得来!

“来人……”他传唤人来服侍,却发觉声音沙哑得不像话,像含了一口沙子。

嘴角突然传来一阵刺痛,他伸手一摸,指尖上沾了一点血——上火了,嘴角裂了一道口子。

……

紫石街内。

潘金莲一夜没睡。她坐在堂屋的椅子上,手边放着一把剪刀,眼睛一直盯着门口。

天未亮,她闻得鸡叫,便同样起身,打开了门。

一个人站在门口。

浑身是血。五短身材,头戴毡帽,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半张脸。

那张露出来的脸上,有血渍,有汗渍,还有一道浅浅的伤口,从眉梢拉到颧骨,血已经干了,结成一条暗红色的痂。

武大郎。

潘金莲猛地捂住了嘴,把那声尖叫堵在喉咙里。

她立时把头探出门外,左右一看,见还未有人。她一把抓住武大郎的胳膊,把他拉进门里,反手关上了门。

整个人靠在门板上,心跳得像擂鼓,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她哭骂道。

“你不是说,只是去报个信吗?怎得一夜未回?还……还……”

她的目光落在武大郎身上那件灰布短褐上。那件衣服原本是灰色的,此刻却变成了暗红——不是染的,是浸的。

血从肩膀一直洇到腰际,有些地方已经干了,硬邦邦的,像一层壳。有些地方还湿着,黏在皮肤上,泛着暗沉的光。

她的话立时止住了。

她看着那些血,嘴唇哆嗦了几下,忍了忍,还是轻声道:“疼不疼?我……我去拿药。”

她起身,迈步。

错身的瞬间,武大郎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那只手粗糙、短小、指节变形,满是老茧。可那只手此刻的力道,却大得惊人,像一把铁钳,箍住了她的手腕,让她动弹不得。

潘金莲愣住了。

武大郎没有看她。他沉默地转身,把一直提在手里的那捆包裹放在桌上。

包袱很大,粗布裹着,鼓鼓囊囊的,落地时发出一声沉闷的响——那是金属碰撞的声音,还有纸张摩擦的沙沙声。

他放下包袱,转身,在椅子上坐下。一言不发。

潘金莲见状回身,靠在门板上,蜷缩着身子。

她的目光越过屋子,落在武大郎身上。

晨光渐渐从窗户纸的破洞里透进来,一束一束的,照在武大郎的脸上、肩上、手上。

光越来越亮,从淡黄变成金黄,从金黄变成白亮。

可她却越发看不清眼前的人了。

那个她日日夜夜相对的人,那个她一直觉得矮小、丑陋、懦弱、不值一提的人,好似昨天便死了。

此刻坐在晨光里的,不过是一块沾满血渍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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